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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建设监理检测协会新闻发言人及舆情应对制度
广东省交通建设监理检测协会    发表时间:2023-02-08 09:45:00   来源:广东省交通建设监理检测协会

广东省交通建设监理检测协会新闻发言人及舆情应对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做好协会新闻舆论工作,增强协会信息公开力度,树立协会良好形象,根据《关于推动在广东省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工作方案》(粤民发〔201680号)及本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指协会任命或指定有关人员,就协会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规范性安排。

第三条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推行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必须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四条 坚持与信息公开制度相衔接。做好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与信息公开制度的相互补充、相互衔接,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推动协会治理更加公开透明。

第二章 工作要求

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要讲党性、讲政治、守规矩、有担当,政治可靠、业务精通,有良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本协会新闻发言人经相关程序确认,一般可由秘书长担任,并由副秘书长或秘书处相关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保持联系,协调新闻发布会的召开。

第六条 本协会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归口协会秘书处,联络员具体跟踪负责,包括协调办理新闻发布会申报事宜、筹备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新闻单位记者,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映,管理新闻发布档案等。

第七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重大工作部署情况,政府职能转移及业务委托给本会事项,促进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和突出成效;

(二)就本会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者社会热点问题提出的解决意见、采取的措施及工作进展情况;

(三)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需向社会公众公布的重大和其他事项。

第八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可邀请相关领导回答记者提问;

(二)新闻通稿。以本协会名义撰写新闻通稿,通过各类媒体公开发表;

(三)新闻发言人按照确定的新闻发布内容,审阅新闻稿件,确定宣传口径,向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新闻发言人代表协会接受记者采访。

第九条 新闻发布会审批程序。

(一)根据工作需要,向理事长和新闻发言人提出发布主题和内容;新闻发布稿由秘书处负责起草,报秘书长审核后报协会理事长审批;

(二)经理事长和新闻发言人审核同意后,提请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上报业务指导单位或行业管理相关部门审核同意;

(四)召开新闻发布会。

第十条 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步建立协会相应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会前,应充分考虑和评估可能爆发舆情的各种风险,做好舆情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 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针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为突发舆情事件处置赢得宝贵时间,并建立相应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

第三章  

第十一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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