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交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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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3-07 10:13:00 来源:广东省交通建设监理检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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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建设监理检测协会
粤交监检协字[2016]004号
关于请交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过去的一年,我会在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在各会员单位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紧密围绕服务会员、服务社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宗旨,扎实推进协会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根据广东省交通建设监理检测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协会的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开始收取2016年度会费。请接此通知后,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本年度会费汇至我会,个别尚未交纳2015年会费的单位,请与今年会费一并交纳。我会收到款项后将开具行政收据,以挂号信或快递等方式寄给单位联系人。若在汇款后的十五日内未收到票据,请及时来电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费收取标准是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交纳的会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常务理事单位:8000 元/年; (二)理事单位:6000 元/年; (三)会员单位:3000 元/年。 二、交纳会费方式: 1、现金缴纳; 2、银行转账; (1)收款人单位名称:广东省交通建设监理检测协会 (2)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3)收款人账号:7443 9001 8310 0001 328 (4)事由(或用途):会费; (5)备注: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 (6)在办完转账手续后,请及时电话或者传真告知协会。 三、交费时间:2016 年6月30 日前。 四、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小红、陈葵 联系电话:020-36641950 传真:020-86330026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丛云路399号3号楼6楼 邮编:510420
广东省交通建设监理检测协会(章)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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