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安监【2015】143号) |
董小红
发表时间:2015-11-10 09:19:00 来源:广东省交通建设监理检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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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以交办安监[2015]143号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试验检测考试进一步说明,凡是看过这个文件的人,许多人一头雾水,不明白说的是什么。发现文件起草比较草率,语句不通,一些问题总是说不清楚,我们在后面针对网友疑虑专门整理了7条进行答复。下面附文件正文:
1、明年考试的要求有中级职称证吗? 不要求中级职称。只要求毕业工作年限。 2、已有检测证,以前的证是不是还要重新考? 我的理解:凡是2006年开始至今通过交通部(运输部)考试获得的检测员或检测工程师证书继续有效。若不增项不用再重新考。 3、原有证要换证吗,怎么换? 官方暂没明确要换证,但明确原证继续有效。如2006年考试通过公路工程人员证书上的专业就是道路、桥隧和交通工程三个专业,后来一直没换,但承认并可继续用。 4、对于上述第二条怎样理解? 交通部交办安监[2015]143号对第二条没说清楚,我个人理解意思是:凡是原检测人员(员和师)若要增项,必须重新参加考试;若不增项,原证继续有效。若增项,原检测员要考公共基础,原检测师,不考公共基础(这个和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电话上说的不一致,最终文件明确了)。 5、第三条说的是什么意思? 交办安监[2015]143号文第三条的意思是原有员和师证者,按规定继续参加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即五年内参加两次共48学时,五年后证书继续有效。 6、原单个专业的证书怎样过渡为新的专业? 人社部发〔2015〕59号文件中没明确,刚下发文件后,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电话上解释是单个专业人员直接可过渡为新专业。如公路直接过渡为道路专业,桥梁直接过渡为桥隧专业。但一直没有官方正式的文件通知,这次也没明确。 如果按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口头所述,明显不公平,有的人通过公路工程6个专业,过渡为3个专业,有的人通过了原3个专业,这次也过渡为3个新专业,前者就认为不公平。 具体怎么过渡,暂没官方规定,但直接过渡显得不合理。我个人认为,对于原单个专业者如公路专业要过渡为道路专业,应该再参加材料的继续教育,凡达到规定学时,方可过渡为新专业。具体还要交通运输部来确定过渡方案。 7、2016年检测考试时间和教材问题? 考试时间暂定为第三季度,人社部也可能在年初下达年度考试计划安排表时可能会把检测考试列入。 检测考试教材目前才开始编写,9月7日考试大纲才通过审核。如果大家不停地督促考试中心,也可能会年底出版。 来源:监理检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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