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会申请 |
| 发布日期:2026-05-12 09:11:00 |
本会会员由省内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申请加入本会,应当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 一、入会条件 个人会员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试验检测师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具有工程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四)接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检测业务培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满足以上之一且在行业内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并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事务与活动,行使会员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 单位会员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二)从事交通建设工程的其他相关技术管理支持单位(含科研院校)、以及建设、市政、水利等相关行业监理检测单位; (三)从事交通建设监理检测相关领域文化传播、软件研发、仪器制造等的企事业单位; (四)在广东省内有相关行业业务并经协会依规定审查通过的省外相关单位; (五)满足以上之一且具有良好信誉和行业口碑,愿意积极参与协会活动,为交通建设监理检测行业发展贡献力量的企事业单位。单位会员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作为代表,参与协会的各项事务与活动,代表单位行使会员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同时,单位会员有责任向协会提供本单位在交通建设监理检测领域的最新动态、技术成果及实践经验等信息,以促进协会内部的信息共享与交流合作。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如下: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载入会员名册,及时在本会网站、通讯刊物等予以公告。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二)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五)查阅本会章程、会员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六)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七)遵守行规行约和职业道德; (八)积极参加本会各种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九)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会员退会程序: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超过2年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相应会员资格自动丧失: (一)不符合本会会员条件的; (二)被行政机关吊销许可证件的; (三)受到刑事处罚的; (四)连续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连续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六)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七)损害本会利益和声誉。 |